
关于定向招收伤、残人员子女学习和定向培养建筑工程、航空服务、高铁服务、城市轨道运营等专业的函
关于定向招收伤、残人员子女学习和定向培养建筑工程、航空服务、高铁服务、城市轨道运营等专业的函
西安城建工程技工学校
关于定向招收伤、残人员子女学习和定向培养建筑工程、航空服务、高铁服务、城市轨道运营等专业的函
各市、县、区残联: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帮助和解决残疾人家庭子女的学习和就业问题,促进城乡残疾家庭就业增收,学校联合陕西省就业服务协会及校企合作单位,面向残疾人家庭开展“阳光助学”活动:实行定向培养、定向安置,特招收残疾人家庭的子女入院学习。现将有关学校情况及招生办法函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西安城建工程技工学校是经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成立的一所集职业技能教育,短期培训,委托培训,职业资格鉴定为一体的多层次、多形式、多门类,多学科并举的全日制应用技术型职业院校。学校坚持以“培养市场前沿紧缺人才,打造高端技术管理精英”为办学宗旨,以建筑工程,城市交通,机电工程,能源工程类专业为就业导向品牌,以航空地勤服务,高铁服务与管理,城市轨道运营与管理,供电管理,银行票据处理与档案管理等市场服务需求为培训特色,受到国家建设教育中心、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城市轨道交通技术委员会等上级单位的高度肯定。先后被授予“陕西省特色专业院校”、西北五省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名优诚信单位、陕西省就业先进单位、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筑工程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城市轨道运营人员培训基地等多项殊荣。
二、招生专业、培养层次、学制及招生名额

三、学习形式
1、全日制教学,不独立设班,高中生源在校理论学习二年,初中生源在校理论学习三年,带薪实习一年。
2、学生入学报到注册后签定《定向培养协议书》。
四、定向招生对象
1、必须是伤、残人员子女。
2、初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五、报名办法及时间、名额
1、由各级残联推荐报名,每个市、县、区各10名。
2、凡被推荐的学生统一填写《定向招生报名登记表》,并将《定向招生报名登记表》于2015年8月1日前寄往学校招生办公室。或将报名表扫描发往“好学生”邮箱:945701529@qq.com,报名表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六、毕业待遇及就业安置
1、按照教学大纲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完成专业理论学习,经考试合格,到定向委托单位带薪实习一年,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级(高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证书和大专毕业证。
2、凡就业安置的毕业生,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就业报到证》。
七、录取办法
凡被推荐的学生,经学校审查合格者,学校发放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监制的《录取通知书》。
八、学费减免办法
凡按照本次招生办法和条件进行宣传,组织报名推荐选送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国家批准的学费收费标准减免50%,具体缴费内容参照新生入学须知。
九、联系方式
校本部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街道128号
联系电话:029-84512649 84524411
西安城建工程技工学校
二○一五年六月